无锡市人民政府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
(“530”计划)报名公告
无锡市自2006年起在国内率先启动了《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简称“530”计划),对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资金及各类创业支持,在海内外形成了广泛和深远影响。截止2008年底,锡山经济开发区共有40个“530”项目落户。为进一步加快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为依托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挥科研机构人才与校友资源优势,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将以优惠的政策、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向领军型海归人才敞开热情的大门,热忱欢迎海内外领军型人才前来创业。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工作五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
(二)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领军人才。
(三)在引领我市环保、新能源、生物三大先导产业,以及服务外包、动漫设计、文化创意、新材料等产业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对象
(一)目前在海外工作的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员;
(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锡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2008年4月15日后,到无锡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我市“7+1”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毕业,并在2008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从事研发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无锡“530”计划,同年没有申报其他城市的引才计划。申报时必须明确一个创业意向区(县);
(二)申报人个人出资不得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三)申报人原则上必须与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相一致;
(四)申报人申报成功后所获得的创业启动资金须用于与企业科研经营等相关的活动;
(五)已在无锡地区注册落户的“530”计划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六)到锡创业后,每年在锡实际工作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四、实施程序
(一)报名登记。
(二)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
(三)项目技术评审。
(四)项目综合评审。
(五)项目路演与洽谈。
(六)签订合同。
五、申报方法
登录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网站(www.xkkj.org.cn)“530服务管理”,下载后完成并提交《申请书》、《创业计划书》(可直接点击下载)。电邮至邮箱:xs.vpark@gmail.com。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将帮助您进行材料的修改,再可通过以下网址链接http://www.wxrcrs.gov.cn/wxrsj/registerUser/backend/FrameAll.aspx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时明确意向区为锡山区。
联系人:姚晨 葛楠
联系电话:0510-83781855